在开展催收债务的活动时,去往债务人的住所本身并不触犯任何法律条款,不过,我们一定要审慎地挑选恰当的方式和办法。
合法、平和并且理智的沟通与交流是完全能够的,但是不应该呈现出过分激烈的举动。
打个比方,如果未经许可擅自闯入债务人的居住场所,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入侵住宅罪。
同样,在债务人的家里运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对方偿还债务则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为了妥善地应对这种状况,温州收债公司强烈提议在催收债务的进程中,尽可能地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途径来化解纠纷。
倘若债务人明确表明拒绝针对欠款进行还款,或者有意恶意拖欠,您可以整理齐全相关的债权证据,例如借款协议、合同文件以及转账记录等等,并依据这些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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