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的车辆吗?
具体情形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判断与确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清晰规定,当向法庭提起诉讼时,若当事人名下车辆被判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这种情况与案件处理存在关联,当事人便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扣押涉案车辆。
但是,要是没有充足证据证实该车辆确实为夫妻双方共有,依据法律规定,法庭则无权进行此项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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